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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 | 关于开展 2025-2026 学年华商师徒制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6-03-06 浏览次数: 作者:

  


各单位,肇庆校区:

为加强对师徒制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监控,确保培养目标有效落实,根据《广州华商学院“华商师徒制”管理办法》(华商院〔2025〕63 号)及《关于实施 2025-2026 学年华商师徒制项目的通知》(华商院〔2025〕157 号)的要求,现决定开展 2025-2026 学年华商师徒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检查对象

2025-2026 学年已结对立项的“华商师徒制”项目组,包括指导教师与培养对象。


二、检查时间

2026 年 3 月 10 日前完成中期检查材料的提交与评审工作。


三、检查内容

中期检查重点围绕项目实施以来的过程管理、目标达成情况及存在问题,具体包括:

1.过程记录:指导记录本、学习记录本的填写是否规范、完整;指导次数(每月至少 2 次书面记录)与听课次数(每学期至少 10 次,20 学时)是否达标;是否参加一次集中指导。

2.任务进展:对照立项书中的培养计划,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,是否按照立项书中的培养计划推进教学能力提升、教学质量提升、教学反思与成长等任务。

3.阶段性成果:检查过程性材料的产出情况,是否形成阶段性教学改进方案、听课分析报告、教学反思日志、学习心得、公开课反馈报告等过程性材料。

4.目标达成度:检查培养目标的初步达成情况,学生评教变化、教学业绩排名变化、教改项目进展情况等。

5.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: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及应对策略,后续工作计划是否明确,改进措施是否可行。


四、检查程序

1.项目组自查:各师徒制项目组对照立项书和任务要求,整理过程材料,填写《广州华商学院华商师徒制项目培养中期检查表》。

2.学院初审:各学院“华商师徒制”实施小组于 2026 年3 月 10 日前对项目组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分,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分。

3.材料报送:各学院汇总中期检查材料(含检查表、过程记录本复印件等),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(周二)下午下班前报送纸质版至教师发展中心(行政楼 411),电子版材料则由师徒本人上传至教师发展平台:https://gzhsjf.mh.chaoxing.com/。

4.学校复核: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复核,并将复核意见反馈各学院。


五、检查结果与处理

本次中期检查的结果分为继续实施、限期整改、延期完成和中止实施四类,具体如下。

1.继续实施。项目进展正常,任务完成情况良好,后续计划明确,按原计划继续实施,期满正常考核。

2.限期整改。项目进展存在一定问题但可改进的,由二级学院下达整改通知,明确整改期限(不超过 1 个月)和要求。整改期满后提交整改报告,由学院复核。

3.延期完成。因客观原因导致进度滞后,但项目基础良好、改进意愿明确的,项目组可申请延期完成,延期时长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,需提交延期申请及调整后的工作计划,经学院审核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后执行。

4.中止实施。存在严重问题且无改进可能的情形,如长期未开展指导活动、记录造假、拒不整改等,需经“华商师徒制”实施小组论证、教师发展中心复核后确定。学校将严格限制中止实施的比例。

对“限期整改”项目,整改合格的转为“继续实施”,不合格的可转为“延期完成”或按程序处理。对“延期完成”项目,应在延期期限内完成全部培养任务,期满考核时按实际完成情况评定。原则上优先支持项目组通过整改或延期完成的方式达成培养目标,尽量避免直接中止。


六、相关要求

1.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后续实施和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。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,学校将视情况提出整改要求或中止项目实施。

2.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中期检查工作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落实,确保检查过程规范、结果客观。

3.各项目组应如实填写检查材料,确保内容真实、完整,并按时提交材料。

联系人:杨侨丽 020-34872154